,这让我很吃惊。我意识到粱可是因为害怕侵扰到我,所以才在上铺保持一个姿势,连翻身都不翻。这简直就是一个浪漫的诺言,诺言的内容是我一辈子也不会欺负你,也不会惹你生气,也不会伤害到你哪怕一丁点。因为这个诺言,所以我才痴痴等候粱可这么多年,如同一块望夫石。
圣诞节的时候,冷空气肆虐,寝室外面好像一个冰窖。但我很暖和,我萎缩在粱可的臂弯里面听他背诵李白的诗。我想不到粱可原来这么浪漫,他会在一个寒风凄厉的晚上让我躺在他怀里听他背唐诗。粱可的臂弯很软很暖,温馨得好像是一个天堂。我没有去过天堂,但我去过粱可的怀里,粱可的怀里仿佛藏着一个春天。我不记得粱可有什么特别的体味,他非常的干净,如果一定要说有什么特别的味道的话,就是粱可身上有一种男性荷尔蒙的气味。这种气味严格来说不能说是一种体味,它更像是一种信息素。这种信息素暗示我,我的到来让粱可感觉到了兴奋。可为什么是我?也许是因为我的头发上有好闻的奥尼香波的清香味,这种清香味一下子让粱可想到了妈妈的味道,于是他抱得我更紧了。
将进酒,杯莫停,请君为我倾耳听。粱可的呢喃在深夜的寝室里流转徘徊,好像是一首夜莺的歌曲。寝室里的其他小孩子都跑出去过圣诞节了,今天晚上是他们的狂欢夜,他们去小树林里面找女生,去操场上打雪仗,有的还跑到楼顶上去看月亮。但我不用,我在粱可的怀中,感受着伊甸园般的幸福。不知道过了多久,也许有一个小时,也许有一整夜,突然跑进来一个小男生啪一下给我和粱可拍了一张照片。这张照片我从来没有看见过,如果看见我会有点害羞,毕竟自己也是一个小大人了,却睡在另一个小大人的臂弯里面。但想想,又怎么样呢,其实也没什么大不了。就好像夏天的晚上蟋蟀一不小心跳到了青蛙的背上,一次自然的幽会,谁又能说什么呢?
我喜欢粱可的鞋,为什么喜欢粱可的鞋?因为粱可的鞋是一双经典款的黄色皮鞋。我觉得凡是穿黄色皮鞋的孩子,都是有浪漫主义情愫的孩子。不然他会选择黑色,灰色,或者白色。但粱可穿的是一双高帮黄色皮鞋,这双黄色皮鞋一直记忆在我的脑海深处。一直到现在我看见穿黄色皮鞋的男生还会生出一丝隐秘的好感,我觉得他们和粱可是一道人。他们这道人叫做引领时代的豁达者,这种豁达者能容纳百川,能包涵原野,也能接受一个痴心妄想小男孩的情思。
除了梁可,我还有第二个老公,这个老公叫高个子男人。为什么叫高个子男人呢?因为他的个子确实挺高。更关键的是他是一个果决的人,他的手上有杀伐决断的大权,也有取舍与夺的权力,换句话说他是一个手握权柄的男人。多年前在一个网络论坛上,关于他有很激烈的争论。有的人说他是一脚踢断自己父亲三根肋骨的孽子,有的人说他是带领中国走向复兴的豪杰,还有的人说他是《红楼梦》里面的义忠亲王老千岁,迟早要倒霉的。
那个时候,我对高个子男人没有更多的认识,我知道他是个左派,但到底他算不算极左,我真的拿不定注意。于是,我决定保持观望的状态。我不发言,不发表对高个子男人的看法,我只是看网友的评论。网上有一个叫毛清江的网友做了一首长诗来刻画高个子男人,用词精心,下笔有神,只不过稍微刻薄了点。我看见毛清江的诗,不仅没有生出对高个子男人的反感,反而更有一点喜欢的感觉。
就好像毛伟人说的:几声凄厉,几声抽泣,有几个苍蝇碰壁。没有“苍蝇”的嗡嗡叫,能显出豪杰的英勇果敢吗?所以,正因为吸引了许多右派网友的火力攻击,反而显得高个子男人的伟岸和高大。无论右的那一撮人怎么凄厉,怎么抽泣,无干无涉,我自闲庭信步,这不是英雄本色是什么?及到后来立军蒙冤,美帝无信,高个子男人终于入狱,圆了李庄一干人等的春秋大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