把我忘得一干二净。
接下来的三天,我过得很规律。
早上起床洗漱,坐四十分钟的公共悬浮车去奶茶店,上班,下班,买菜,回家,做饭,睡觉。
第四天,老板跟我说店里上了新品,让我去城西的仓库取一批原料。我拿着地址坐了快一个小时的车,在一个看起来荒了大半的工业园区里找到了那个仓库。签了单子,搬了两箱果酱往外走的时候,一辆黑色的飞行器悄无声息地停在我面前。
车门打开,孟朝坐在里面。
他穿着深色的衣服,额头上的纱布已经拆了,只剩眼角一小块创可贴。
距离上次在医院见到他不过几天,但他看起来清瘦了一些,下颌线更锋利了,衬得那张本来就过分好看的脸多了几分冷意。
只有那双眼睛是热的。
他看着我,目光从我的脸滑到我怀里抱着的那箱果酱,又回到我脸上。
“这就是你过的日子?”他问,声音很轻,却莫名看出了心疼。
我愣在原地,怀里还抱着那箱果酱。
我打着工,但身上穿的和耳朵脖子戴着哪一个不是之前原主留下来的奢饰品。
虽然他坐在那辆我可能打工一辈子都买不起一个轮胎的飞行器里,但是也不能瞧不起我们普通老百姓的日子吧。
“你怎么找到我的?”
“我说了,我会查。”
他把门推得更开了一些,侧了侧头:“上车。”
我没动。
“上车,”他又说了一遍,语气比刚才重了点,“你抱着一箱果酱挤公共悬浮车会被人笑话的。”
“我不怕被人笑话。”
“我怕。”
我被他这理直气壮的两个字噎了一下。
孟朝见我还是不动,干脆自己下了车,走到我面前,伸手把我怀里那箱果酱接了过去。
他的手背擦过我的手腕,温度烫得我缩了一下。
他弯腰把果酱放进车里,直起身的时候离我很近,近到我能闻到他身上淡淡的消毒水味。
“我找了你三天,”他说,声音压得很低,“你再不出现,我就要登报找人了。”
“你疯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