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拿着资料靠在架
旁,在完成拍照存档後读起了内容。
基本上这笔资料内容大多与公开资讯相同,只是我想不透这起案件如果以最後一名受害者
现後宇凶嫌停止作案来看,也才只过了两年,别说是时效了,甚至连「冷案」都称不上,那现在把资料全归档在这,是否意味着警方已经认为风
已过,凶手也不再犯案,所以将其搁置了呢?
这的确是很值得思考的,而且巧妙的与我的「人为阻碍」假设可以连结的上。
我的时间不多了,所以我必须在今天,不,是这短短可能半小时或一小时不到的时间内,找
「nV学生随机掳人失踪案」的相关资料。
以无计可施,在於没有关键证据,至於这个,则是
给伟豪
理。
突然间,我的目光在某个内文段落停了下来,并皱起眉
。
另外换个角度想,如果警方早就知
凶手是谁,那麽这起案件自然也可说是不需再调查了。
因为年份还不算相距太远,所以我便很快在稍靠里侧的档案架上找到案件资料,然後违反应遵守规定拍下了内容。只是很遗憾的,不知是否故意设计的机制,在档案室内,手机完全收不到讯号,所以令我暂时打消将资料传给其他人的念
。对象是除了与我同组的组员,还有父亲、晨
学长以及孟欣学妹,他们都在我的「殉职後代理人」名单内,虽然我也不知
这样是否也会连累他们被凶灵纠缠,但现在我顾不上那麽多了!
「
案时间长达两年,失踪nV学生共计三人,无论是人或屍T都没有被找到--」
另外──
最後则是在我结束档案室这边的作业与他们会合後,要再去追查的剩下一个我在意的事,也就是林庚呈突然脱离我们警方掌控的那天,究竟是跟谁见面?我认为林庚呈在这段
的时间中,应该不会
单纯见异X友人的举动吧?然後在同一天又要
国与电商业者见面?不知为何,他那一天的行程总令我
觉古怪,即使有可能是我多想了,但仍须厘清才行,毕竟他不是一名正常人。
基本上,我认为垃圾掩埋场这边关於失踪案证据的线索估计已到了Si胡同。毕竟附加在回收
上的「
品」是不可能会留在掩埋场太久的,但是回收
的转卖可就不同了,希望伟豪能够追查到当初林庚呈所
理的那些「回收
」,找到任何一项都可以。
该名许姓学生於接受警方问话三天後,连同家人一起失踪,发现者为同班的陈姓、林姓、庄姓、郑姓四名同学,以及h姓班导、受通知地方派
所员警。
我嘴上嘟嚷着,肾上
素持续令我亢奋,促使我快速翻阅资料。
当初许孟谦会被警方问话,在於他被人看到曾
现在案发现场附近,所以才被锁定为重要目击参考人,时
「果然是我所认为最棘手又麻烦的状况啊……就跟那莫名其妙会没画面的路
监视
一样。」
这是发生在最後一名被害者
现後的那时候吧?也就是两年前最後一名逃过歹徒毒手的那名nV学生,向警方公开指
掳人犯嫌为三名年轻男X之後。我放下资料
据上
的描述
思考。
询问目击嫌疑人,就读OO
中的许姓同学表示自己只是恰巧在那个时间
经过案发现场附近,故无法认定是否目击三名作案男X的掳人过程,基本上这位就是百货公司案的受害人许孟谦了吧?就跟博辉所提供的资料一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