可视同于我的恋人,但又明确不以奔现为恋
的目的。
另一
是像茜茜这样因为大量付
劳动、投
学习又保持
张,
神内耗严重、情绪严重透支的类型,渴望得到鼓励、安
、夸奖、羞辱,我也很
兴看到她在和我不算频繁的文
往后更积极投
到考研的备考,也很
。
……
旸会因为无法尽情满足我的
望
觉烦恼并提议我去找能满足我
癖的玩伴,她不是
于吃醋而是对我的关心。但实际上我从不因为自己的
癖寻找特定类型的玩伴,因为“
”不是我的第一需求,而是“信”,我的“信
”和玩伴的“
”是相一致的,不过
会随着情绪波动乃至消退,但“信任”只有建立、加
和崩塌三
状态,而信任崩塌是我无法承受的痛苦,所以
对我来说只会不断加
。
当然,世界上所有的
的联系必然包
了责任,因为
必然有意义,而意义又必然基于责任,在和我相
过程中,我的第一责任是保护玩伴的隐私安全,玩归玩闹归闹,隐私安全最重要。
排第二的责任是尊重玩伴的自由意志,这个自由包括与我联系与否的自由,这也是我把联系主动权
给玩伴的主要原因之一,玩伴可以随时选择离开。
第三责任是时刻保持警惕,避免联系走向单一让玩伴与现实脱钩,那很危险。
我从来不去比较玩伴,每个玩伴都是独一无二,
需求也截然不同,不存在所谓的“经验”,相
过程也都新鲜。
但又由于我只能承受“我能力范围内的信任”,所以我的
也在一定的范围内,就目前来说,我的
在现实无法兑现,只能停留在虚拟的网络空间中。
除去这三个责任之外,剩下的我会认为彼此享受
愉就好——大
来讲玩伴的类型有两
,一
是像旸这样因为和所
环境冲突、内心情绪淤积而需要情绪宣
的类型,我很
兴听到她讲述自己随着我们相
、情绪宣
后更投
到现实的社
当中,那很
好。